专家解读《济南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4-07-16 00:00:00 信息来源: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教授陈朋解读《济南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济政发〔2024〕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专家背景介绍

陈朋,山东建筑大学教授,城乡规划系主任,长期从事城市更新与建设领域的决策咨询与学术研究,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及实践经验。


问:《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和依据有哪些?

答:为进一步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和其他有无障碍需求的社会成员平等、充分、便捷地融入社会生活,促进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山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本办法。

问:《管理办法》的制定有哪些亮点?

答:新制定的《管理办法》共35条,主要有以下亮点。

一、 结构清晰

《管理办法》分为七章,包括总则、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维护、无障碍信息传播与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保障措施、监督管理和附则。总则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维护章节详细规定了从规划、设计到施工、验收的全过程要求;信息传播与交流、社会服务两章分别针对信息无障碍和服务无障碍提出具体要求;保障措施和监督管理章节则确保了《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各章节内容层次分明,逻辑性强,从总体要求到具体实施再到监督保障,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

二、 理念转变

《管理办法》明确了无障碍环境定义,从关注无障碍设施建设拓展到无障碍环境整体建设。强调遵循安全便利、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实现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从规划、建设、信息交流、服务等环节建立与现行体制机制相适应的运作机制。

三、 责任明确

《管理办法》落实了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责任。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对本级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同时,详细列举了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大数据、民政等部门的职责;明确了残疾人联合会的职责,以及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现了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治理理念。

四、 流程规范

《管理办法》规定了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全过程管理,要求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在设计阶段,要求形成无障碍设施设计专篇;在施工图审查阶段,将无障碍设计内容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在施工阶段,要求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施工;在验收阶段,明确了无障碍设施的验收标准和程序;建立了无障碍环境建设评估机制,规定了无障碍设施改造的责任划分和实施流程。

五、 覆盖全面

《管理办法》涵盖了设施环境、信息传播、社会服务等多个方面的无障碍建设要求。在设施环境方面,包括公共建筑、居住建筑、道路、交通设施等;在信息传播方面,涉及电视节目、图书馆服务、公共服务终端等;在社会服务方面,涉及政务服务、交通运输、考试培训等多个领域。《管理办法》还特别关注了一些具体领域,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无障碍停车位、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厕所等。

六、 协同强化

《管理办法》强调了多部门协作,如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定期组织联合监督检查,提出建立无障碍环境促进机制;鼓励推动无障碍环境认证及推广应用工作,并要求相关部门(单位)在市场采购、行业管理、社会治理等领域采信认证结果,体现了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理念。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山东建筑大学

具体联系人:陈朋

咨询电话:0531-8802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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