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临沂对口合作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6 15:13:54 信息来源: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济南市、临沂市各区县人民政府,济南市、临沂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经济南市政府、临沂市政府同意,现将《济南—临沂对口合作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临沂对口合作2024年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济南—临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济临两市对口合作深入开展,现制定2024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传承弘扬红色文化

1.突出沂蒙精神教育培训。将弘扬沂蒙精神作为两市市委党校党性教育重要内容,在学制1个月及以上主体班次中设置学习专题。密切两市市委党校及区县党校间的交流合作,根据教学需要组织学员到沂蒙革命老区开展现场教学。加强济南市委党校同沂蒙干部学院的交流合作,邀请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沂蒙干部学院专家教授异地集中授课。(责任单位:两市市委党校,沂蒙干部学院)

2.共建红色教育基地。合力做好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五年行动”,进一步深化济南革命烈士陵园与华东革命烈士陵园对口共建,联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在重要节日联合开展纪念活动。加强两市烈士信息搜集和共享,扎实开展“为烈士寻亲”活动。支持莱芜区、沂南县创建省级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责任单位:两市文化和旅游局、退役军人局)

3.推动红色文化传承弘扬。深入挖掘沂蒙精神丰富内涵和时代价值,围绕两市红色文化资源,组织开展“红色文化主题月”“弘扬沂蒙精神 建功乡村振兴”红色文化论坛等系列活动。开展济南—临沂红色研学交流活动,依托两地红色研学资源开发设计优秀研学课程,组织两地中小学结对学校相互开展红色研学实践;鼓励驻济高校、职业院校赴临沂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研学和党性教育。(责任单位:两市市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局、教育局)

4.深化红色文旅融合发展。贯彻落实《济南—临沂红色旅游合作方案》,开展两市红色旅游对接交流活动,完善红色文化旅游配套服务,提升红色文化旅游产业化水平。鼓励引导两市文旅企业机构加强交流合作,依托两市旅游资源,策划设计一批品牌共建、市场共享、客源共引的旅游产品。(责任单位:两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5.持续巩固易地扶贫搬迁成果。立足临沂市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培育一批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产业基地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完善安置区公共服务和基础配套,强化搬迁家庭就业情况监测。通过专场招聘会、线上岗位推送等方式,为两地用人单位和扶贫户提供就业服务,帮助脱贫人员实现转移就业。(责任单位:两市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深化两市协作帮扶工作。济南市筹措落实市、区两级财政协作帮扶资金,持续支持临沂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认真组织筹备2024年度济南—临沂协作帮扶联席会议。(责任单位:两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7.强化乡村振兴互学互鉴。加强两市在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创建、和美乡村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共同探索乡村振兴新路径、新经验、新模式。(责任单位:两市农业农村局)

8.畅通临沂农产品销售渠道。推动临沂市企业积极“走出去”,广泛参与展销、推介活动,提升特色农产品知名度。支持和引导临沂市特色农产品在济销售,打造农产品“产自临沂”品牌。积极向济南市机关食堂餐饮企业推介临沂优质农产品,动员济南市企业采购临沂产地农产品,推动临沂优质农产品进济南市商场、超市。共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和名优特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能力建设,促进特色农产品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责任单位:两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济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

三、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9.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贯彻落实《济南—临沂交通基础设施衔接互通实施方案》,统筹铁路、公路、民航、物流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加快推进潍宿高铁临沂段建设,合力推动莱芜至临沂高铁规划建设,加快推进临临高速、临滕高速、董梁高速等项目,密切两地互联互通。加快推进济南遥墙国际机场二期改扩建,支持济南遥墙国际机场打造国际枢纽机场、临沂启阳机场打造区域枢纽机场。(责任单位:两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济南市口岸物流办、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临沂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

10.加快物流联动发展。深入推进两市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建设。加快推进济南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强化冷链集结枢纽运输组织能力。加快推进齐鲁号中欧班列济南集结中心项目建设。持续优化济南、临沂两地中欧班列开行,稳步提高班列运行质量和效率。(责任单位:两市交通运输局,济南市口岸物流办、临沂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临沂商城管委会)

11.密切新型城镇化建设交流合作。加强两市在城市规划建设、重点工程谋划、城市更新、城市建设投融资模式等方面的经验交流。强化新基建领域合作,支持临沂加大5G、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施、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和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责任单位: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局、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

四、推进产业深度合作

12.联合做强两市优势产业。贯彻落实《济南—临沂产业协作实施方案》,积极推动两市产业优势互补、联动发展。强化两市在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精品钢、冶金新材料等优势产业领域的协同发展,深入推进济钢集团临沂第二产业基地等项目建设。引导济南高端产业链条向临沂延伸,促进产业链上下游融通,努力打造竞争力强的产业共同体。(责任单位: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3.强化项目招引落地。临沂市围绕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参与济南市招商推介会,济南市组织企业赴临沂市考察交流。积极策划推介临沂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机器人与智能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招商项目,根据与济南市的产业契合度,着力提升项目招引能力和精准度。研究制定支持总部经济引进和发展的相关政策,积极打造“济南总部+临沂生产”的发展格局。(责任单位:两市发展改革委,济南市投资促进局、临沂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14.加强成果转化协同合作。打造协同创新共同体,引导两地加强产学研合作、成果转移转化,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对接交流活动。开展常态化企业技术需求、高校院所成果征集活动,建立企业技术需求清单、科技成果转化清单,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精准度。打造临沂大学科技园公共服务平台,加大与济南高校的产学研合作。(责任单位:两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

15.提升园区共建合作水平。鼓励两市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等产业园区对接合作,加强在园区规划、体制机制、政策措施等领域的共享合作,探索共建“济—临”对口合作示范园区。推进临沂沂河新区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合作共建,在产业、科创、人才等方面深入交流对接,协同探索“科创飞地”。加强济南高新区与临沂高新区联动发展,在招商引资、产业发展、体制机制、人才交流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加强济南市钢城区与临沂市临港区、罗庄经济开发区等开发区合作发展,协同打造精品钢产业基地及深加工产业集聚区。(责任单位:两市有关区县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16.深化两市工商界合作交流。加强两市工商联、商会、企业家协会等机构在更多领域开展对接交流,增进对两市招商引资政策与营商环境信息的了解。继续组织济南市行业领军企业赴临沂开展“济南企业老区行”活动。(责任单位:两市工商联、国资委,济南市民营经济局、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17.多渠道开发碳汇项目。鼓励济南市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临沂市国土绿化和生态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引导支持济南金融机构、社会主体参与临沂森林等生态资源交易平台、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林业碳汇开发交易等项目,合作开发特色生态资源和资产,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责任单位:两市市委金融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改革委,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临沂市林业局)

18.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贯彻落实两市生态环境领域对口合作专项实施方案,推进实施一批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合作事项。协同推进县级生态监测能力建设,重点支持兰陵县、沂水县和临沭县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协同推进“南阳实践”工程项目建设,重点支持沂河、沭河、燕子河、西泇河、吴坦河等5条跨省界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方案编制和实施。(责任单位:两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水务局,临沂市林业局、水利局)

19.培育发展绿色产品。引导企业走绿色化发展道路,打造一批绿色工厂。提升绿色产品认证工作能力水平,加强绿色产品认证宣传推广,积极对接认证机构,强化绿色产品认证技术支持,鼓励更多企业申报绿色产品认证。(责任单位: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

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20.深化教育合作。推进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完善两市教师双向挂职交流机制,济南市继续选派20名教师赴临沂市开展支教,临沂市选派50名沂蒙名师名校长到济南市名校开展跟岗研修。加快推动职业教育协作发展,推进两市师生深度合作交流,不断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协作,助力临沂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两市教育局)

21.提升医疗合作水平。鼓励两市医院开展结对共建,发挥济南国家、省级临床医学重点学科的优势,围绕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做好异地就医政策宣传,继续增加联网结算定点医药机构数量,稳步提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成功率,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利用好合作共研平台,加强检验检测技术交流合作,持续加强两市检验检测中心人员及技术交流,共享实验室检验能力提升和质量控制经验,共同提升检验检测水平。联合完成2024年度《山东省中药标准物质研究》、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作)中药配方颗粒质量识别与控制关键技术研究,以及产业化应用中用于配方颗粒原料鉴定的智能显微镜显微特征图像数据库构建课题。(责任单位:两市卫生健康委、医保局,济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

22.深化两市“跨域通办”。加强两市行政审批服务协作,按照“需求导向、分批推进”原则,梳理确定新的通办事项清单,拓展“济临通办”内容和范围。不断优化通办工作机制和服务,提升商事登记、交通运输等领域通办水平。(责任单位: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七、强化区县结对帮扶

23.持续推进区县结对帮扶。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济南高新区等5个区(功能区)与临沂市沂水县、费县、蒙阴县、沂南县、临沂高新区等5个县(功能区)认真贯彻落实好各自结对对口合作实施方案,确保对口合作取得实效。(责任单位:两市有关区县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24.拓宽区县合作范围和领域。在重点推进结对区县(功能区)对口合作基础上,其他各区县(功能区)发挥各自优势,主动对接,加强协作互补,提升合作效能。(责任单位:两市各区县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八、强化要素保障

25.加大金融保障力度。鼓励两市金融服务机构开展交流合作,深入开展银企对接活动,积极发挥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功能作用,服务两市实体经济发展。深化济南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与临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经验交流,推进两市科创金融、普惠金融互鉴发展。(责任单位:两市市委金融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

26.加大人才保障力度。开展挂职干部、人才互派,从济南临沂两地市直部门、区县(功能区)、企事业单位择优选派干部、人才交流挂职。积极开展两市教育、医疗、农业技术等专项领域的跟岗学习、技术研讨、业务培训,提升专业技术水平。(责任单位:两市市委组织部、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7.加大对口合作宣传力度。总结济临两地在红色文旅、交通互联、产业合作、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等领域对口合作先进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在国家、省、市等各级层面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力度,多渠道宣传对口合作成果。(责任单位:两市市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

九、突出济临经济协作区建设

28.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济临经济协作区起步区基础设施专项规划项目清单,适时启动六网配套建设。加快物流装备产业园路网建设,争取年内园区综合路网基本具备使用条件。实施银河路提升改造和庐山路续建工程,完善市政路网结构。(责任单位:蒙阴县政府)

29.全面拓展乡村振兴。支持龙头农业企业和合作社发展,培育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组织蒙阴县优质农产品生产企业参加济南市举办的重大节庆活动、进社区展销活动。鼓励济南市商场超市等设立“蒙阴优质农产品”专柜、专区。重点跟进食用菌产业园、预制菜加工、蜜桃全组分果汁加工、桃花精油加工、农产品冷链物流等项目,推进项目尽早落地。(责任单位:两市农业农村局,蒙阴县政府)

30.加快产业承接转移。加快在蒙阴县建设“飞地园区”,重点支持济南市国有企业、各类驻济企业在济临经济协作区合作共建产业园区。充分发挥蒙阴(济南)人才科研飞地作用,加快组织科技型企业入驻,推动科研成果在协作区转化。积极对接山东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山东崇华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等驻济科研院所,为蒙阴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责任单位:两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蒙阴县政府)

31.增进对口合作成效。以红色研学为突破点,促进济南、蒙阴两地研学交流。组织蒙阴县重点文旅企业到济南市召开文旅推介会,加强与济南旅行社、旅游协会、自驾游协会等单位合作,互设文旅宣传专架,加大相互推介力度。持续推动两地医疗帮扶工作,全面提升蒙阴医疗水平。深化蒙阴23所学校与济南市相关学校的“一对一”结对帮扶,全面提升蒙阴教育水平。(责任单位:两市市委党校、教育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蒙阴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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