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济南市河湖管理范围线划界调整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4-23 14:26:25 信息来源: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为切实做好济南市河湖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济南市河道管理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我市河湖管理范围线实施局部划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河湖管理范围线调整河段

(一)北大沙河。

园博园-G35高速段左岸管理范围线(L299-L308)调整约1.35公里,管理范围调整为河口线外不少于5米区域;右岸管理范围线(R287-R289)调整约0.31公里,管理范围调整为河口线外不少于5米区域。

凤凰路-峰山路段左岸管理范围线(L333-L343)调整约1.75公里,管理范围调整为河口线外不少于5米区域;右岸管理范围线(R319-R331)调整约1.8公里,管理范围调整为河口线外不少于5米区域。

峰山路-南张村段左岸管理范围线(L343-L366)调整约2.49公里,管理范围调整为外堤脚线外侧5-10米;右岸管理范围线(R339-R354)调整约2.0公里,管理范围调整为外堤脚线外侧5-10米。

(二)韩仓河。工业北路-响泉街段左岸管理范围线(L138-L151)调整约1.92公里,管理范围调整为河口线外不少于5米区域;右岸管理范围线(R138-R150)调整长度约1.85公里,管理范围调整为河口线外不少于5米区域。

(三)白云湖。依据白云湖现状堤防调整白云湖管理范围线。调整后白云湖管理范围线约18.65公里,以护堤地外缘作为管理范围线。

(四)玉符河。长平滩区周王庄大桥以北段左岸管理范围线(L171-L173)调整长度约0.49公里,管理范围调整为外堤脚线外侧5-10米。

(五)腊山分洪道。园丁小区-党杨路段左岸管理范围线(L042-L044)调整长度约0.18公里,管理范围调整为河口线外不少于5米区域;右岸管理范围线(R039-R056)调整长度约1.53公里,管理范围调整为外堤脚线外延5米的区域,局部护堤地宽度不足5米的,以实际护堤地外边缘线为准。

(六)齐济河。入徒骇河河口段右岸管理范围线(R143-R145)调整长度约0.40公里,管理范围调整为河口线外不少于5米区域。

(七)龙脊河。济南东站南段右岸管理范围线(R045-R047)调整长度约0.4公里,管理范围调整为河口线外不少于5米区域。

(八)巨野河。西张村西段左岸管理范围线(L213-L214)调整长度约0.2公里,管理范围调整为河口线外不少于5米区域;右岸管理范围线(R213-R215)调整长度约0.34公里,管理范围调整为河口线外不少于5米区域。

(九)大辛河。经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校核,补充划定大辛河市中区段管理范围线。大辛河市中区段补充划界管理范围线始于钅广村水库溢洪道处,补充划界左岸管理范围线长约4.43公里、右岸管理范围线长约4.39公里,山区河道以现状河口线为管理范围线。

二、河湖管理范围线调整

结合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实际情况,按照尊重历史事实、兼顾河湖现状的原则适当调整河湖管理范围线,具体以公示的河湖管理范围线成果为准。


附件:1.济南市河湖管理范围线划界调整依据

          2.济南市河湖管理范围线调整成果图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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