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济南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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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我市原《济南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于2018年11月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在规范和指导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机构改革和职能划转,我市特种设备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市质监局调整到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专项应急指挥部部分成员单位名称和职能发生了变化,应急处置的部分法律法规依据作了新的调整,原预案已不再适应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要求,根据《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预案》7.4项之要求,符合预案修订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形成了《预案》。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出台目的 为有效应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规范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程序,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预案。 四、重要举措 修订后的《预案》由总则、应急指挥机制、监测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信息发布、恢复与重建、应急保障、宣教培训和演练、附则11部分组成。预案重点对法律法规依据、应急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职责、分级响应内容以及事故报告程序、时限、内容做了修改和细化,进一步提高预案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一)建立应急指挥机制。设立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指挥协调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事发地区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济南供电公司、国网莱芜供电公司、济南通信网络保障中心、事故发生地的区县政府组成。 (二)明确应急处置职责。根据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牵头组建现场指挥部,视情况成立综合协调、抢险救援、技术保障、善后工作、新闻宣传、后勤保障、治安警戒、医疗救护、事故调查等9个工作组,明确工作组职责和部门组成,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减调整。 (三)明确信息报告时限和内容。根据突发时间应对时限要求和《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要求,明确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和市、区县政府上报信息时限、渠道以及具体报告内容。 (四)明确事故响应级别。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市级层面应急响应依据事故处置难度、现实结果或可能后果等,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应急响应启动后,视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超出市政府应对能力的,请求启动省级层面响应。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重大会议、重大活动中,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 (五)明确应急处置措施。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现场情况,对事故危害情况进行初始评估,封锁事故现场,探测危险物质及控制危险源,消除事故危害,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建立现场工作区域,抢救受害人员,清理事故现场,同时做好开展事故调查与取证,分析事故原因,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五、关键词诠释 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特种设备因其本体原因及其安全装置或者附件损坏、失效,或者特种设备相关人员违反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造成的事故。 根据《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以下情形不属于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事故: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的特种设备造成的事故;(二)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等外部因素引发的事故;(三)人为破坏或者利用特种设备实施违法犯罪导致的事故;(四)特种设备具备使用功能前或者在拆卸、报废、转移等非作业状态下发生的事故;(五)特种设备作业、检验、检测人员因劳动保护措施不当或缺失而发生的事故;(六)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驶出规定的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发生的事故。 监测预测:是指通过分析研判可能诱发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历年来特种设备事故汇总情况、外地已经发生的事故等情况,结合本地特种设备安全实际,对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作出判断,有针对性地发布预警信息,制定针对性预防应对措施,做好有关应急响应准备,进一步降低事故灾害的可能性和严重后果。 事故调查: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政府(可授权或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依法依规查明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过程。 应急演练: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相关应急人员与相关群众,针对待定的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假想情景,按照应急预案所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在特定的时间和地域,执行应急响应任务的训练活动。通过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构: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处 联系人:张建利 咨询电话:0531-81787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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