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执行《济南市市区道路命名规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8 09:59:36 信息来源: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继续做好我市道路命名工作,经市政府同意,《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市区道路命名规则的通知》(济政办字〔2018〕65号)继续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8月24日,登记号为JNCR-2023-0020006。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7月17日


(联系电话: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5170253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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