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济南—临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和济南—临沂对口合作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9 00:00:00 信息来源: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济南市、临沂市各区县人民政府,济南市、临沂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经济南市政府、临沂市政府同意,现将《贯彻落实〈济南—临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济南—临沂对口合作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贯彻落实《济南—临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济南—临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3〕31号)要求,推动济南—临沂对口合作工作走深走实,结合济南市、临沂市实际,制定分工方案如下。

一、弘扬传承红色文化

(一)传承践行红色精神。

1.深入挖掘沂蒙精神丰富内涵和时代价值,组织开展红色文化论坛、“红色文化主题月”等系列活动,助力红色文化传播。(两市市委宣传部牵头,两市市委组织部、文化和旅游局分工负责)

2.将沂蒙精神列入济南市委党校(济南行政学院)教学内容,根据教学需要组织主体班次学员到沂蒙革命老区开展现场教学。(两市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分工负责)

3.支持济南、临沂两市合作共建沂蒙红色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打造沂蒙精神研究传承高地,探索新时代传承弘扬红色沂蒙精神新路径。(两市市委宣传部牵头,两市文化和旅游局、临沂市沂蒙精神研究中心分工负责)

(二)保护利用烈士纪念设施和革命文物。

4.联合开展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五年行动”,加大华东革命烈士陵园、济南革命烈士陵园等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维护力度,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效应和教育功能的烈士纪念设施。(两市退役军人局分工负责)

5.在文物保护、融合发展、合理利用等方面相互学习借鉴,围绕孟良崮战役遗址、朱村革命遗址、中共中央山东分局旧址、中共山东省工委旧址、莱芜战役指挥所旧址等革命老区红色遗址,建立交流协作机制。推动莱芜区、沂南县两地高标准创建省级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两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两市退役军人局、有关区县政府分工负责)

(三)推动红色旅游融合发展。

6.全面整合两市红色旅游资源,协同开发一批精品红色旅游线路和文旅产品,编制红色文旅对口合作专项实施方案,打造文化旅游合作升级版。联合策划文旅推介活动,支持和参加对方举办的各类文旅活动。倡导两市互为旅游客源地和目的地,加速推进两地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共同研发旅游宣传载体,构建信息化旅游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互助体系。(两市文化和旅游局分工负责)

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7.立足临沂市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培育一批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特色产业基地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临沂市乡村振兴局负责)

8.全面整合两市农业资源优势,结合协作帮扶前期成果,编制乡村振兴对口合作专项实施方案。在保持两市原有协作帮扶结对关系(历下区—沂水县,市中区—费县,天桥区—蒙阴县,槐荫区—沂南县,济南高新区—临沂高新区)的基础上,组织指导协作帮扶结对区县(功能区)编制协作帮扶暨对口合作实施方案,打造乡村振兴合作升级版。(两市乡村振兴局,有关区县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9.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完善安置区公共服务和基础配套,加强易地扶贫搬迁信息调度和监测,进一步巩固搬迁脱贫成果。鼓励济南市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到临沂市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加强两市劳务合作,促进两地人口流动,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两市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及济南市民营经济局、临沂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分工负责)

(五)积极培育优质农产品。

10.充分发挥济南农业生产科技优势和临沂自然资源及“物流之都”优势,创新规模化、标准化、订单式生产模式,利用济南农产品展销平台、电商平台,联合招引一批名优特农副产品生产加工项目,支持和引导临沂特色农产品在济销售。(两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分工负责)

11.共同推进临沂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打造农产品“产自临沂”品牌。共同发展精致农业、体验农业、智慧农业,推进全产业链融合发展,打造都市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两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分工负责)

(六)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12.加快推动两市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大数据局分工负责)

13.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依托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平台,引导产业集中集聚。(两市发展改革委分工负责)

14.加强两市在城市规划建设、重点工程谋划、城市建设投融资模式等方面的经验交流,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分工负责)

15.借鉴济南市在城市更新中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方面的经验做法,支持临沂市开展城市更新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化和旅游局分工负责)

三、完善基础设施网络

(七)畅通综合交通运输通道。

16.统筹铁路、公路、民航、物流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加强两市交通互联互通,编制交通基础设施衔接互通专项实施方案,打造基础设施合作升级版。(两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两市发展改革委、济南市口岸物流办、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临沂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分工负责)

17.合力推动京沪高铁辅助通道、莱芜至临沂高铁等规划建设。加快建设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线西环段、临淄至临沂、临沂至滕州、京台高速公路改扩建等项目,加快推进董梁高速、蒙阴至邳州等高速公路项目。加快推进济南遥墙国际机场二期改扩建、临沂启阳机场航站楼改扩建及附属工程等项目,支持济南遥墙国际机场打造国际枢纽机场、临沂启阳机场打造区域枢纽机场。(两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两市发展改革委、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临沂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临沂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分工负责)

18.深入推进济南、临沂国家物流枢纽联动发展,共同做好济南临沂城市群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加快建设齐鲁号中欧班列集结中心,推动济南、临沂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两市交通运输局、济南市口岸物流办、临沂市发展改革委、临沂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临沂商城管委会分工负责)

(八)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布局。

19.充分发挥济南市在新型基础设施领域的建设示范引领作用,加大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支持临沂市重点行业企业进行工业物联网改造和数字赋能。支持临沂市在智慧工厂、园区、农业、文旅、教育、环保、医疗、交通等典型场景开展5G示范应用建设。(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两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大数据局分工负责)

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九)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

20.深化两市在生态空间共保、环境问题共治、绿色理念共享等方面的交流合作,编制生态环保对口合作专项实施方案。(两市生态环境局分工负责)

21.合作开展节能减排共性关键技术及成套装备研发生产,共同组织实施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引导济南市市场主体、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临沂生态资源交易平台、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等建设项目,合作开发特色生态资源和资产,共同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两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工负责)

(十)培育发展绿色产品。

22.共同完善绿色低碳导向的价格、金融等政策,建立绿色产品认证采信制度,引导各类资源要素向绿色低碳产业集中。发挥两市国家物流枢纽优势,协同打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服务体系。(两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及济南市口岸物流办、临沂商城管委会分工负责)

23.支持临沂特色农业、绿色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与济南精深加工企业开展合作,联合打造济临绿色食品特色品牌。(两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分工负责)

五、强化产业务实合作

(十一)联合做强优势产业。

24.积极引导临沂企业充分嫁接济南市场、金融、科技、信息等优势领域,整合两市优质产业资源,编制产业协作专项实施方案,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打造产业合作升级版。(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分工负责)

25.支持临沂组织企业“走出去”学习济南市发展典型成功经验,鼓励济南组织优势企业开展“济南优势企业老区行”活动。(两市国资委、济南市民营经济局、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两市工商联分工负责)

26.依托济南市装备制造优势,带动临沂市工程机械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济南市精品钢及深加工产业与临沂市临港精品钢和先进特钢产业在技术研发、平台建设等方面深入合作。鼓励两市优势产业从加工制造向研发设计、创新驱动、品牌营销拓展,引导济南高端产业链条向临沂延伸,形成“济南总部+临沂生产”发展格局,实现两地产业高质量发展。(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两市发展改革委、济南市钢城区政府、临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十二)共同培育新兴产业。

27.推动两市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机器人与智能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开展有效需求对接,加强技术合作,协同促进相关成果产业化。(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两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分工负责)

28.鼓励济南市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新能源等行业企业在临沂市建设生产基地,促进两市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支持临沂电子元器件产业嵌入济南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链条,形成产业发展共同体。(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两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分工负责)

(十三)协同建设产业园区。

29.支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与临沂沂河新区深化合作,探索协同建设产业园区新路径。(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临沂市沂河新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30.支持济南高新区与临沂高新区联动发展,在产业互动、项目对接、创新创业、科技研发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31.鼓励两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园区规划、政策措施等领域加强合作,促进产业优势互补、联动发展。(济南市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市沂河新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32.加强济南市钢城区与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罗庄经济开发区等开发区合作发展,协同打造精品钢产业基地及深加工产业集聚区。(济南市钢城区政府、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罗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十四)强化“双创”协同合作。

33.加强两市创新资源整合、交流、共享,打造协同创新共同体,支持临沂市“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引导两市加强产学研合作,组织开展科技对接交流等活动。(两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分工负责)

34.积极推动济南先进科研院所和技术转移机构落地临沂,在临沂设立研发中试基地,支持建设省技术成果交易中心临沂分中心。推动济南先进科技成果与临沂企业嫁接,深化两地科技研发成果熟化转化。依托两市大数据、云计算和社交平台等资源,联合打造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两市科技局牵头,两市大数据局分工负责)

(十五)着力提升现代物流业。

35.充分发挥临沂“物流之都”优势,推动物流业与三次产业协同发展,提升供应链管理科技含量。依托物联网、人工智能、自动导航、区块链等技术,实现全自动化运输、智能化仓储管理、智能分拣、智能物流追踪,提升两地物流业智慧发展水平。(济南市口岸物流办、临沂商城管委会分工负责)

36.鼓励两地物流企业交流合作,积极招引绿地全球商品贸易港、盖世智慧供应链枢纽、中国北方生活消费品(济南)分拨中心等重点项目在临沂设立分厂或合作机构,大力发展第三方、第四方物流,联合培育一批综合供应链物流服务领先领军企业。(济南市口岸物流办、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管委会、临沂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临沂市商城管委会分工负责)

六、增进老区民生福祉

(十六)加强优质教育供给。

37.推动职业教育协作发展,支持优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跨市服务,推动校校合作、校企合作、贯通培养,建设人才成长“立交桥”,支持临沂建设高技能人才强市。(两市教育局牵头,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工负责)

38.鼓励两市探索建立教育领域双向挂职交流机制,推进两市各学段学校间的对口交流协作。(两市教育局分工负责)

39.依托济南国家级产教融合城市,支持临沂建设省级产教融合型城市、园区。(两市教育局分工负责)

40.支持两市相关高校、科研机构等联合成立对口合作智库联盟,系统开展科学性、前瞻性研究。(两市教育局牵头,两市科技局分工负责)

(十七)推进医疗服务高效协同。

41.支持两市相互参与对方主办、承办的国际国内医疗卫生学术研讨会,共同推广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与兰山人民医院合作远程诊疗经验,鼓励两地医疗机构共建“区域+专科联盟”点面结合、全专互补的医联体,协同推进两市法定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逐步建设与医药产业发展和监管事权相匹配的实验室。(两市卫生健康委牵头,济南市场监管局、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分工负责)

42.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体系,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流程,提高联网直接结算率。发挥健康领域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利用临沂道地药材产区、山水温泉等自然资源优势,推动两地医养健康产业协同发展。(两市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及临沂市农业农村局、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分工负责)

七、建成对口合作样板

(十八)打造蒙阴亮点工程。

43.支持将蒙阴县作为两市党性教育、研学旅游优选地,引导两市国有企业、工商资本参与蒙阴县旅游康养项目开发建设,积极推介蒙阴县文旅康养资源,打造济南市民休闲研学优选地。(两市市委组织部、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及蒙阴县政府分工负责)

44.支持济南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在蒙阴县布局,引导济南市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各大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与蒙阴县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开展长期合作,组织标准化、订单式生产,支持蒙阴县建设济南市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两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蒙阴县政府分工负责)

45.济南市级协作帮扶资金统筹用于支持临沂稳定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注重有效资源、产业高效整合,加大向蒙阴县倾斜支持力度。(两市乡村振兴局牵头,两市财政局、蒙阴县政府分工负责)

(十九)建设济临经济协作区。

46.突出蒙阴县毗邻济南的区位优势,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装备制造、康养设备及食品制造、现代商贸物流等领域,建设符合济南—蒙阴发展方向的特色园区,在蒙阴县合作共建济临经济协作区。(两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蒙阴县政府、两市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47.依托蒙阴县突出的生态优势和丰富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成果,加快融入济南都市圈,为蒙阴县承接产业转移、开展项目合作、招商推介、服务人才交流、转化科技成果提供支持。(两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蒙阴县政府、两市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八、强化要素资源保障

(二十)加强资金保障。

48.济南市协作帮扶资金统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重点支持衔接推进区建设,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两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分工负责)

49.积极争取中央、省政策性资金和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支持,提高转移资金绩效,在对上争取预算内投资时优先考虑支持济临合作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项目积极予以支持。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市场化方式支持对口合作重大项目建设。(两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强金融保障。

50.完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机制,深入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支持济南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与临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开展交流合作,增强科创金融、普惠金融、新市民金融服务等重点领域的政策沟通、经验互鉴和信息共享,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跨区域协同创新效应。鼓励两市金融服务机构开展交流合作,积极发挥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功能作用,服务两地实体经济发展。(两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两市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临沂市银保监分局、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分工负责)

(二十二)加强人才保障。

51.积极组织两地互派干部挂职交流,支持两地区县(功能区)通过结对、部门对口选派等方式开展定向挂职。(两市市委组织部分工负责)

52.鼓励临沂企事业单位与济南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共建“高校基础培养+企业科研实训”的人才培养体系,支持临沂每年邀请一批济南高等院校教授专家参加对口合作科技研讨交流会,促进高等院校教授专家与临沂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两市教育局、科技局及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分工负责)

53.加强两地人才服务合作,积极引导双方高端人才参与两地创新创业。完善济南高层次人才“入临”绿色通道,鼓励在济学者、院士等高层次人才赴临支持临沂产业和企业发展。(两市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临沂市委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分工负责)



济南—临沂对口合作2023年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济南—临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3〕31号)工作任务要求,推进济南、临沂两市对口合作深入开展,现制定2023年工作要点。

一、打造文旅合作升级版

1.加强红色文化传承弘扬。组织开展“红色文化主题月”活动,发挥文旅融合优势,组织博物馆、纪念馆等机构举办各类红色展览活动。围绕各地红色资源,加大研究和合作力度,深化对沂蒙精神的研究和宣传。(责任单位:两市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文化和旅游局)

2.突出沂蒙精神教育培训。将学习沂蒙精神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列入两市市委党校主体班次教学计划。加强济南市委党校(济南行政学院)同沂蒙干部学院的交流合作,每年邀请沂蒙干部学院专家教授到济南市委党校(济南行政学院)授课不少于2次,并利用“云直播”平台,面向市直部门(单位)、区县党校进行线上直播。根据教学需要组织济南市委党校(济南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学员到沂蒙革命老区开展现场教学。(责任单位:两市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及沂蒙干部学院)

3.共同推进革命文物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利用。推动莱芜区、沂南县两地高标准创建省级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联合开展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五年行动”,共同提升两市烈士纪念设施管护水平。围绕两地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在文物保护、融合发展、合理利用等方面相互学习借鉴,建立交流协作机制。(责任单位:两市文化和旅游局、退役军人局)

4.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依托两地公共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加强两地在服务理念、服务模式、服务内容等方面的交流合作。(责任单位:两市文化和旅游局)

5.深化红色文旅融合发展。整合两市红色旅游资源,联合编制红色文旅对口合作专项实施方案。大力开展文旅外宣推介,利用两市各类媒体宣传矩阵平台相互推介旅游线路和特色文化旅游产品。联合策划文旅推介活动,支持和参加对方举办的各类文旅活动。发挥两市资源优势,策划设计一批以济南、临沂为核心的连线旅游产品。(责任单位:两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打造乡村振兴合作升级版

6.巩固易地扶贫搬迁成果。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完善安置区公共服务和基础配套,强化搬迁家庭就业情况监测,进一步巩固搬迁脱贫成果。(责任单位:两市发展改革委)

7.深入开展两地劳务协作。采取专场招聘会、线上岗位推送等方式,为两地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就业服务,帮助脱贫人员实现转移就业,助力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单位: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

8.推进两市协作帮扶工作。全面整合两市农业资源优势,结合协作帮扶前期成果,联合编制乡村振兴对口合作专项实施方案。组织筹备2023年度济南—临沂协作帮扶联席会议。(责任单位:两市乡村振兴局)

9.强化资金帮扶力度。济南市筹措财政协作帮扶资金,按照财政协作帮扶资金总体保持稳定的要求,落实市区两级财政协作帮扶资金,支持临沂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临沂市紧抓与省基金公司签定战略合作协议的有利契机,积极争取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支持,拓展省市基金联动业务,重点支持济临经济协作区内产业招引、科研成果转化等项目。(责任单位:两市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及临沂市发展改革委)

10.积极培育优质农产品。发挥济南种业发达和临沂自然资源及“物流之都”优势,进一步加强两地种业企业合作交流。邀请“产自临沂”品牌农产品与“泉水人家”品牌一同进社区展示展销。围绕打造生态绿色产品、提高农产品质量品牌等进一步深化合作,共同创建规模化、标准化、订单化生产模式,推进临沂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责任单位:两市农业农村局、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

11.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积极利用济南农产品展销平台和电商平台优势,向外拓展延伸临沂优质农产品,实现临沂优质农产品进济南商场超市等。(责任单位:两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

三、打造基础设施合作升级版

12.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统筹铁路、公路、民航、物流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加强两市交通互联互通,编制交通基础设施衔接互通专项实施方案。(责任单位:两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及济南市口岸物流办、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临沂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13.畅通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加快京沪高铁辅助通道临沂段建设,推动莱芜至临沂、临沂至连云港高铁前期工作。加快京台高速齐河至济南段、济广高速济南至菏泽段、临淄至临沂、临沂至滕州、临沂至徐州等高速公路建设。积极推进济南遥墙国际机场二期改扩建工程、临沂启阳机场航站楼改扩建及附属工程建设。(责任单位:两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及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临沂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临沂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14.推进物流体系建设。抢抓两市入选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首批城市的战略机遇,加快济铁物流园、山东建投新丝路中俄物流产业园等综合货运枢纽项目建设。加快建设齐鲁号中欧班列集结中心,推动济南、临沂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做好临沂国际陆港、临空、临东、临港、山东港汇国际物流园等“四枢纽一园区”项目谋划建设推进工作,全力构建高效运输服务体系。加快临沂市32个传统物流园区整合搬迁,推进设立临沂综合保税区B区,打造仓配一体、园线一体的高能级物流枢纽经济先行区。依托临沂商城集团等国有企业,搭建专线物流业务交易平台,整合专线资源,完善多式联运信息平台功能,拓展临沂商城云计算中心应用,建设区域物流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两市交通运输局、济南市口岸物流办、临沂市发展改革委、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临沂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临沂商场管委会)

15.加强新基建领域交流合作。加大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制造业、服务业深度融合,支持重点行业企业进行工业物联网改造和数字赋能,推进临沂激光科技产业园、沂蒙云谷等建设。在智慧工厂、园区、农业、文旅、教育、环保、医疗、交通等典型场景开展5G示范应用建设。(责任单位: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大数据局)

16.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强两市在城市规划建设、重点工程谋划、城市建设投融资模式等方面的经验交流,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责任单位:两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

17.加强城市更新交流合作。借鉴济南市在城市更新中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方面的经验做法,支持临沂市开展城市更新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责任单位: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化和旅游局)

四、打造产业合作升级版

18.加强产业协作。推进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精品钢、冶金新材料等优势产业协同发展,加强产业分工协作,促进产业链上下游融通发展,共同编制产业协作专项实施方案。(责任单位: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9.助推优质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两市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对接,促进两市产业优势互补、联动发展。强化两地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领域开展合作,加快推动商贸流通、工业生产、金融服务等领域信息化发展。(责任单位: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

20.提升园区共建合作水平。鼓励两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重点产业园区对接合作,加强在园区规划、政策措施等领域的共享与合作,探索共建“济—临”对口合作示范园区。加强临沂沂河新区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合作共建产业园区,在产业、科创、人才等方面深入交流对接,协同探索“科创飞地”。加强济南高新区与临沂高新区联动发展,在产业互动、项目对接、创新创业、科技研发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责任单位:两市有关功能区管委会)

21.加强“双创”协同合作。加强两市创新资源整合、交流、共享,打造协同创新共同体,支持临沂市“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推动临沂大学科技园和济南大学科技园开展合作,深化两地在政策制定、园区开发、项目导入及人才引进等领域对接,实现产学研纵深推进。积极推动济南市先进科研院所和技术转移机构落地临沂,在临沂设立研发中试基地。推动省技术成果交易中心临沂分中心建设,深化两地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合作。(责任单位:两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

22.强化项目招引落地。围绕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参与济南招商推介会,鼓励济南企业赴临沂考察交流。积极策划推介临沂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机器人与智能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招商项目,根据两市产业契合度,着力提升项目招引能力和精准度。充分发挥济南支持总部经济引进和发展的相关政策优势,积极打造“济南总部+临沂生产”的发展格局。(责任单位:两市发展改革委、济南市投资促进局、临沂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23.密切工商界往来。加强两市商会、企业家协会间的沟通交流,增进对两市招商引资政策与营商环境信息了解,组织济南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开展“济南优势企业老区行”活动,临沂适时组织企业“走出去”学习济南市发展典型成功经验。(责任单位:两市国资委、工商联及济南市民营经济局、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24.合力促进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深化两市在生态空间共保、环境问题共治、绿色理念共享等方面的交流合作,编制生态环保对口合作专项实施方案。(责任单位:两市生态环境局)

25.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推进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沂沭河流域生态廊道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在科学绿化等领域加强交流,互相学习借鉴,共同探索新机制、新方式,推动林草湿地(生物多样性)、水环境治理等工程相得益彰,促进一体化保护和修复。(责任单位:两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及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临沂市林业局、济南市水务局、临沂市水利局)

26.多渠道开发碳汇项目。鼓励济南市市场主体、社会资本通过联建联营、绿化冠名、股份合作等方式,积极参与临沂国土绿化和生态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引导支持济南金融机构、社会主体参与临沂森林等生态资源交易平台、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林业碳汇开发交易等建设项目,合作开发特色生态资源和资产,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责任单位: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临沂市林业局及两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

27.培育发展绿色产品。完善绿色低碳导向的价格、金融等政策,建立绿色产品认证采信制度,引导各类资源要素向绿色低碳产业集中。发挥两地物流枢纽优势,协同打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服务体系。鼓励济南绿色产品精深加工企业与临沂特色农业和绿色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合作,联合打造济临特色绿色食品品牌。(责任单位:两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及济南市口岸物流办、临沂商城管委会)

六、聚力建设济临经济协作区

28.构建协调推进体系。编制实施济临经济协作区产业发展规划、空间规划及实施方案,加强与两市合作方案的衔接配套。(责任单位:两市发展改革委、蒙阴县政府)

29.推进产业园区合作。规划布局济临经济协作区起步区,加强在产业规划、园区建设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依托济临经济协作区起步区、蒙阴经济开发区、孟良崮工业园,加强与济南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对接交流,组织开展产业承接转移对接活动,招引一批工业项目和产学研转化项目。(责任单位:两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及济南市投资促进局、临沂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蒙阴县政府)

30.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济临经济协作区起步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启动董家口至梁山高速公路蒙阴段工程,加快蒙阴至邳州高速公路建设,进一步织密“南接北融”的交通网络。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网、城市大脑·智汇赋能、垛庄镇小城镇建设等项目。(责任单位:蒙阴县政府)

31.推动红色文旅融合发展。推动两市把蒙阴作为党性教育、研学旅游、主题培训的优选地,积极组织“红色教育进蒙阴”活动。制定济南、临沂市民游蒙阴优惠政策,策划济南、临沂到蒙阴“两日游”“三日游”精品旅游线路,谋划建设济南—临沂文旅发展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推动萌乐世界、云蒙明珠、金水前城等文旅项目建设。依托节庆日推出媒体、旅行社走进蒙阴采风活动,举办蒙阴(济南)旅游推介会、桃花旅游节、环湖自行车赛、蒙山丰收节等活动。(责任单位:两市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文化和旅游局及蒙阴县政府)

32.全面拓展乡村振兴。出台济临协作区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加快实施乡村振兴领域合作。支持龙头农业企业和合作社发展,培育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强化蒙阴蜜桃等特色农产品宣传推介,在济南开展蒙阴优质农产品推介活动,鼓励济南商场超市等设立“蒙阴优质农产品”专柜、专区。加大蒙阴在济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预制菜食品、营养健康食品等优质农业项目。(责任单位:两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及济南市投资促进局、临沂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蒙阴县政府)

33.加快蒙阴县在济“科研飞地”建设。济南高新区协助蒙阴县做好“科研飞地”选址,蒙阴县整合在济企业科研力量,加快建设科技研发中心,借助济南科技创新优势,加强双方在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方面的合作。(责任单位:两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及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蒙阴县政府)

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34.促进基础教育交流合作。济南市向临沂市提供济南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资源,推动两地义务教育特色学科资源共建共享。每学年选派20名左右教师,赴临沂开展支教,并就普通高中学科基地建设开展交流学习活动。(责任单位:两市教育局)

35.深化高等教育及职业院校合作。支持驻济高校与驻临高校深化学术交流,围绕对口合作举办论坛、会议等。加强两市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教育教学方面的交流合作,支持两市职业院校开展中职“3+2”对口贯通培养,完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校校合作、校企合作,实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责任单位:两市教育局)

36.推进医疗卫生合作。相互参与对方主办、承办的国际国内医疗卫生学术研讨会,共同推广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与兰山人民医院合作远程诊疗经验,鼓励两地医疗机构共建“区域+专科联盟”点面结合、全专互补的医联体。加强两市药品检验机构合作交流,充分发挥济南、临沂地产药材和种植基地优势,联合开展地产中药材指标成份检验检测、标准制(修)订等工作,逐步加强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责任单位:两市卫生健康委、济南市市场监管局、临沂市检验检测中心)

37.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体系。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流程,提高联网直接结算率和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积极开展异地就医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做好济临异地就医问题协同处理。(责任单位:两市医保局)

38.加快推动商事登记“跨域通办”。依托省市场监管局企业登记系统,推动两市企业登记“跨域通办”。通过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健全完善企业申报材料异地受理核验、证照互通互认的济临企业登记“一体化”办理模式。(责任单位: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大数据局)

八、加强区县对口合作

39.继续深化协作帮扶区县(功能区)合作。在保持两市原有协作帮扶结对关系(历下区—沂水县,市中区—费县,天桥区—蒙阴县,槐荫区—沂南县,济南高新区—临沂高新区)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合作,共同编制结对区县(功能区)对口合作实施方案。(责任单位:两市有关区县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40.拓宽区县(功能区)合作范围和领域。在重点推进结对区县(功能区)对口合作的基础上,其他各区县(功能区)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作互补,提升合作效能。历城区发挥历城二中名校资源优势,推进与莒南县在教育领域的对口合作。钢城区加强与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罗庄经济开发区等开发区合作发展,协同打造精品钢产业基地及深加工产业集聚区。(责任单位:两市各区县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九、强化要素保障

41.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梳理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有关政策,做好对区县(功能区)和项目单位的政策宣讲,指导涉及济临合作项目的区县(功能区)和单位提前做好项目申报准备,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优先推荐。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市场化方式支持对口合作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两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42.加大金融保障力度。充分发挥济南“海右”路演大厅和临沂当地路演平台的作用,鼓励双向交流互动,积极发挥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功能作用,推动两地社会资本为两市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加强金改试验区交流合作,畅通济南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与临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交流合作渠道,增强两市在科创金融、普惠金融等重点领域的互动交流,充分发挥各自区域优势,实现协同创新效应。(责任单位:两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及临沂市银保监分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43.加大人才保障力度。组织两地互派干部挂职交流,支持两地区县(功能区)通过结对共建、对口选派等方式深入开展定向挂职,深化相关地区和领域的双向交流与合作。主动对接社会需求,积极引导临沂职业院校共同参与产教融合共同体和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工作,实现“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贯彻融通。临沂每年邀请一批济南高等院校教授专家参加对口合作研讨交流会,促进高等院校教授专家与临沂企业签订合作协议。(责任单位:两市市委组织部、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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