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十四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2-10 00:00:00 信息来源:济南市行政审批局

现将《济南市“十四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2016年以来,济南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要求,加快打造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一流营商环境,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提升。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之年,更是济南贯彻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的深化之年。山东省十二届二次会议明确提出,要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的使命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走在前、开新局”,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因此科学编制统领全市“十四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专项规划,明确未来几年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路线图意义重大。在广泛收集资料、积极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多轮修改,形成了《济南市“十四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

二、决策依据

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国办发〔2020〕2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3 号)、《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全市各专项规划等。

三、出台目的

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打造高水平、高质量、高标准的营商环境,助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实现跨越发展。

四、起草过程

(一)收集全市“十三五”时期、“十四五”时期规划和各专项规划、近两年的政府工作报告、30余部门工作总结,广泛搜集起草素材,并向营商环境各指标领域征集《规划》内容。

(二)组织召开企业家(行业细分)、专家学者、部门、审批系统等各领域、各层面座谈会7场,在大量占有资料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规划》初稿。

(三)召开更高层面的专家论证会,对《规划》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论证,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再次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四)结合济南市实际,再次进行修改提升,组织40余部门集中座谈研讨,逐字逐句过筛,以期《规划》更能体现济南特色、更具科学性和引领性。

五、重要举措

《规划(送审稿)》共分为八个部分,《规划》共分为八个部分,在全面总结“十三五”期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客观分析当前存在问题及面临形势的基础上,确立了“四四五”的框架体系。主要内容如下:

(一)发展现状和形势:全面总结了“十三五”时期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主要成就,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分析“十四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二)总体要求:主要阐述了“十四五”时期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树立起营商环境发展新理念。

(三)营造公平便捷的市场环境:立足新发展阶段,围绕营造畅通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建设开放的要素市场、构建多元优质的产业体系、推出精准可及的助企措施、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等五个方面,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四)营造舒心满意的政务环境:以企业群众安心省心舒心为目标,围绕构建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创建数智引领的数字政务体系、打造公正诚信的服务型政府和阳光透明的回应型政府等四个方面,着力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济南智慧和济南力量。

(五)营造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坚定“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围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供高效专业的司法服务、培育守法合规的法治文化等四个方面,着力打造最优法治环境,建设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标杆。

(六)营造诚信包容的人文环境: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围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打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营造开放创新的人文氛围、打造重信践诺的信用环境等四个方面,着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七)营造协同联动的区域发展环境:发挥济南比较优势,不断增强区域协调发展引领力,围绕强化在黄河重大战略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山东半岛城市群发展中的龙头作用、在区域重大战略中的协调联动作用等三个方面,着力提升综合发展能级,加快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全面开放新格局。

(八)实施保障:提出五个方面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健全考评问责、鼓励探索创新、做好宣传推介),切实发挥《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约束作用,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重点任务有效落实。

六、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监督考核处

联系人:贺艳红 0531-68966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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